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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大学城公交停车场项目

新闻来源:本站发布日期:2016-07-27 14:08:26发布人:admin

昌吉高新区大学城公交停车场项目,已经昌吉高新区产业发展科技局以“昌高产发(2016)1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实施方案以昌高产发(2016 )125 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高新区大学城公交停车场项目

2、建设地址: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

3、项目规模:办公用房总面积为:173.8㎡,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包括场地硬化、给排水、电力等配套设施。

4、工程投资额:190万元

资金来源:高新区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2016年8月28日开工,2016年10月26日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

6、本工程招标施工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企业。建造师应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 月27 日10:00时-2016年 7 月 31 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 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3万元(叁万元整)。(标段编号:CJ20160948)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报名结束,(2016年 7 月27 日10:00时-2016年 8 月 1 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 招标文件获取: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5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及图纸。施工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 刘贤军 1850994683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会 0994-2521833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6536953(昌吉高新区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6年7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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