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LGCG2021221
二、项目名称: 2021年龙港市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和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报价(平均折扣率):62(%) | 杭州恒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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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1年龙港市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和维护项目 | 2021年龙港市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和维护项目 | 龙港市范围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和维护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参照国家统一标准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相关规定,其他配件及技术要求应符合轮廓标技术条件(JT/T388)、凸起路标(JT/T390)、地名、标志(GB17733-2008)、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12)、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123827-2009)、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旭昕,李国焕,周仕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龙港市沿江路379号
传 真:0577- 59906987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飞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59906987
质疑联系人:陈国松
质疑联系方式:***********(VIP可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平等小区10幢一单元402室
传 真:0577-68803069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世铭(***********(VIP可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03069
质疑联系人:陈奇
质疑联系方式:***********(VIP可见)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810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810
2021年06月23日